本年度金融科技监管与法律政策课程,笔者以及所在的小组在蔡老师的指导下,以蚂蚁金服及其首次IPO事件展开研究,并进行了15min的presentation,以此文作为存档。
蚂蚁金服及其业务模式
首先我们通过一个视频简单了解一下蚂蚁金服:
在了解完蚂蚁金服的基础内容之后,接下来我们将简单讲述一下蚂蚁金服的盈利模式。蚂蚁金服的盈利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盈利模式一:互联网电商消费金融盈利模式
互联网电商消费金融盈利模式就是蚂蚁金服,客户以及淘宝平台所组成的金三角。
该运营模式是以淘宝和天猫等网购平台为基础, 蚂蚁花呗、借呗等提供的分期服务为依托在平台上进行消费,从而形成这种借钱超前消费的循环,而后蚂蚁就可以从数量庞大的小微个人中赚取利润从而达到盈利的目的。
盈利模式二:平台借放贷盈利模式
蚂蚁金服的第二个主要盈利项目是“数字金融科技平台”,分别包括微贷科技、理财科技、保险科技。而其中消费贷、小微信贷等零售信贷业务——也就是所谓的“微贷科技”收入在数字金融科技中超过 62%,是蚂蚁金服如今最重要的利润增长项目。
蚂蚁通过联合各个银行,扮演一个引信人的角色来沟通银行和商户。在商户或者企业借贷后,部分贷款会以与合作伙伴共同放贷的形式发放到用户手中,最终会以资产证券化的形式转让给金融机构投资者。完成以上操作后,蚂蚁金服即可从借放贷以及后续的投资中通过撬动大量的资金来赚取高额的利润。
盈利模式三:产品手续费与收单费盈利模式
蚂蚁金服自身的产品,花呗也是一大吸金点。蚂蚁花呗主要通过商户的收单费和手续费来获取收益。收单费即每笔交易都会按照交易金额的百分比来向商户收取费用;而手续费则是用户由于分期还款或逾期还款而产生的费用。因此花呗可以在商户产生交易的时候赚取收单费和手续费进行盈利。
IPO事件分析
IPO时间线
我们首先回顾一下蚂蚁金服 IPO事件全程:
从2020年7月20号说起,这一天蚂蚁集团宣布在上交所和港交所同步上市,这时内部人员几乎对于上市都充满乐观。
8月14号,蚂蚁集团接受中金公司和中信建投的上市辅导。上市辅导期通俗来说是指:在公司首次IPO上市前,需要有保荐集团对发行人进行辅导,起到类似担保人的作用。
8月25日,蚂蚁金服上交的招股书显示其上市引入绿鞋发行机制,绿鞋机制简单来说就是给予超额配售权,防止大盘股上市初期股价大幅波动。
时间来到了10月24日,来到了整个IPO事件的转折点,马云在上海外滩金融峰会上炮轰中国的金融和金融监管,称银行是“当铺思想,嘲讽巴塞尔协议,并且指出中国的金融体系缺乏金融生态系统,这也成功惹怒了监管部门
于是不久后银保监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个管理办法其实是为蚂蚁集团量身定做的,同时蚂蚁的高层领导人也被约谈。
1天之后,蚂蚁集团宣布暂停上市。
暂缓上市的原因
马云在外滩金融峰会的发言看似是暂缓上市的导火索,实际上我们还可以从以下这篇暂行办法中剖析一些更深层次的原因。
原因一:杠杆率过高导致的信用风险
蚂蚁集团的招股书中披露,蚂蚁集团的信贷资金只有2%是来自自有资金,其他98%则来自于金融机构的合作伙伴或者ABS。
蚂蚁包括助贷、联合贷款在内的杠杆率高达60多倍,也就是说蚂蚁只需要100亿元的资金就可以撬动6000亿元的联合贷款。如此高的杠杆率,一旦暴雷,几乎瞬间就可以把蚂蚁吞噬殆尽,并且以惊人的连锁反应向外扩散,导致整个金融体系崩塌。
原因二:“大而不能倒”导致的系统性风险
蚂蚁集团的用户群体过于庞大,其用户几乎遍布全国的各个角落,其用户超10亿,机构用户超过8000万家,数字支付交易规模118万亿元。
蚂蚁金服庞大的用户规模能使其接触到传统金融机构覆盖不到的长尾人群。长尾人群通常缺乏专业的金融知识与投资决策能力,从众心理较强,当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时,会发生群体的非理性行为,长尾风险可能迅速扩散,形成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原因三:蚂蚁集团的金融价值观扭曲
《金融时报》认为,蚂蚁集团存在对信贷对象诱导过度借贷的问题。网络贷款广告随处可见,这种网络贷款在以一种极低的门槛刺激着人们进行借贷。
除此之外,全年各种购物节的营销大肆宣扬着消费主义,进而刺激着过度消费和网络借贷。包括一个使用花呗给女儿过生日的广告,都在无形地宣扬着其扭曲的价值观。
关于再次IPO的猜想
2020/11
很多人会问,究竟蚂蚁集团何时会再度重启IPO?
2020年11月的创新经济论坛,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在回应这个问题的时候是这么表示的:
2021/12
按照监管思路,在经过近14个月后,到了2021年12月的时候,蚂蚁的整改方案终于落地,一时间,传出了很多关于蚂蚁增资及再次IPO的新闻。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整个整改方案:
第一步是进行合并,将花呗、借呗两个小额贷款公司合并成蚂蚁消金,成为了一家金融控股公司,蚂蚁所有金融业务也将纳入到传统金融监管的范畴。
第二步是增资,前面讲到蚂蚁以30亿资本金撬动了3000亿的资本,所以整改必须增加资本金,主要涉及两个阶段:
- 第一阶段,从30亿提高到了80亿
- 第二阶段,蚂蚁消金与投资人签订了增值扩股协议,将资本金提高到了300亿
本次增资对蚂蚁整改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关键要看一下增资前后股东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从表中可以看到:
- 蚂蚁的持股比例并未发生变化,还是50%,也就是说,马云仍然是实际控制人
- 其中,变化最大的是国资。之前,财政部通过南洋商业银行和中国华融间接持股20%。增资之后,中国信达直接持股20%,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进入蚂蚁,也导致了国资背景合计持股比例从20%上升至27.9%,上涨了7.9%。
这样看来,虽然“蚂蚁集团国有化”的现象并未出现,但中央资产的大幅增持起到监管和把握正确方向的作用。
第三步,花呗、借呗的问题是蚂蚁集团上市最大的阻力,那怎么进行整改呢?
前面讲到花呗、借呗的大部分资金是从银行贷款,再放贷给消费者。整改就是把这两部分分开了,以后蚂蚁就是一个大的平台,这个平台对于银行机构只提供数据和流量服务,而银行在蚂蚁平台上放贷,不能再以花呗或借呗的名义,而必须以银行自身的名义。
这样一来,不仅对这两大贷款产品的监管制度建立起来了,而且银行的加入也让整个资金金的盘子变大了。
有了这三个整改之后,第一,杠杆率下降;第二,监管加强;第三,对广大消费者的贷款额度得到了控制;第四,蚂蚁这个金融平台的安全性增强,也为下一步的运营和IPO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所以这个时候,大家都在说蚂蚁马上要再次IPO了。
2022/1
但是,仅仅过去三周,到了2022年1月,就出来了这样的新闻:增资方案生变,中国信达取消投资!
这是怎么回事呢?据路透社的报道,信达对蚂蚁的关键注资其实得到了银保监会的认可,但是没有获得国务院的批准,主要是因为担心上述交易违背了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方向,即要求资产管理公司专注于处置不良贷款,以及剥离非核心资产的作用。
这个反对让蚂蚁的核心业务仍要再次“重组”,也拖慢了蚂蚁重启IPO的时间表,所以我们大胆猜测短期内蚂蚁再次IPO将不会发生。
政府监管现状与未来发展思路
那蚂蚁的事件给政府监管带来了怎么样的启示呢?接下来我们介绍由蚂蚁集团事件引发的对政府监管现状的分析和对未来发展思路的提议。
政府监管现状
总体来说,我国的监管处于完善向好过程中,但由于科技迅速发展,在某些方面未免存在缺漏。
我们将不足归类为三个方面:未能标准化、监管模式滞后和未能很好做到动态平衡。现在以蚂蚁集团为例加以解释。
首先,蚂蚁集团是一家金融公司还是科技公司?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判定标准。从它选择在科创板上市来看,它应该是一家科技类公司。但从业务收入数据构成来看,蚂蚁集团其实是一家更具有金融属性的公司。所以目前监管部门对金融科技企业的商业属性并没有形成标准化的认知,造成金融科技公司定义模糊等等问题。
其次,有关部门在蚂蚁集团上市的前夕才约谈蚂蚁集团高管,紧急叫停上市,其实已经非常迟缓。总体来看,当前我国金融监管主要实行的就是类似于事前审批、事后惩罚的监管理念。而金融科技作为一种复合型新兴产业,并没有形成与之相对应的监管法律法规,这体现出来的就是模式的滞后。
第三,面对金融创新与监管法规的边界,监管部门如何在创新与安全中取得动态平衡,如何在鼓励金融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同时,避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目前也是没有明确解决方案的。
政府监管发展思路
有不足,就需要有改进和发展的措施,我们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来进行思考,以期望整个金融科技监管体系能够实现正向反馈,形成监管闭环。我们思考出了十五条思路,现挑选其中几条来分析。
首先是事前,最重要的一点是“坚持持牌准入原则,保证监管业务合规性,加强资格审查”,坚持金融科技公司持牌准入原则,是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促进有效竞争和稳健金融创新的最重要措施之一。监管部门应该要着力于制止“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也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金融科技情况以及不同的经济发展需求来设立不同的市场准入规范标准,明确进入及退出机制。
事中,加强“监管沙盒”的运用、增进与金融科技企业的沟通了解是最重要的方面,监管沙盒能够协助解决监管盲区问题,使监管者获知并追踪新技术在测试环境中的运行情况。一方面,实施试错性监管可以提供金融创新试错空间,另一方面,金融科技创新成果需要时间检验,且成熟后不一定立刻被广泛使用,试错性监管可以减少监管过程中各方面的浪费,这样能够兼具技术和制度双重创新,有助于实现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机统一。
事后,首要的是完善金融监管紧急事态事后处理机制,及时完善法律法规,提供法律政策支持。监管者应该设置流程规定以处理预备上市的公司因为意外事件而不得不暂缓上市的情况,按照一定的程序处理危机事件更具有系统性,防止进一步扩大危害。
除去刚才简要介绍的四条,剩下十一条思路,比如风险隔离、分类监管、各级共管等等等等,我们相信,如果它们都能得到综合而妥当的运用,一定能够促进解决我国金融科技监管和创新之间的难题。
总结与展望
回看整个事件,从蚂蚁金服的野蛮生长可以看出,蚂蚁金服利用杠杆以及大数据技术精准匹配客户加快了金融市场的资金融入融通,其运营方式有其合理性。但金融科技创新与金融法发展不匹配导致的监管不到位,使得蚂蚁金服前期能够钻法律空子,以合法的名义进行高利率贷款、以理论上无限循环的 ABS 资金和联合贷款进行高杠杆运营,给市场带来较大的风险。蚂蚁金服暂缓上市到现在拥抱监管不仅为国内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敲响了警钟,也表明了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认知仍存在不足。
金融科技不断创新决定了其业务风险和技术风险的升级迭代,监管的滞后性也很难避免,相关公司和监管方作为互联网金融平台治理的两端,都需要有一个合理的边界,这个边界是什么?金融科技监管俘获问题如何规避?监管在各方面和金融科技巨头的差距如何填补?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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